第3章

婚礼前夜,他给我的离婚协议,我在火葬场烧给他 李维命
转身往外走。

走到门口,我停下来,回头看她。

“告诉陆时衍,”我说,“婚礼的钱我会让他赔。这只猫的命,我也会让他赔。”

二、追妻***?我只想把他送进去

接下来的三天,我没出门。

我把猫埋在小区后面的小花园里,给它立了一块小木头牌子,上面写着“饭团之墓”。饭团是我给它起的名字,因为它小时候胖得像一团饭。

它陪了我三年。

我加班的时候,它趴在我腿上。我哭的时候,它用脑袋蹭我的手。我失眠的时候,它躺在枕头边上,打着小呼噜。

现在它死了。

被一个穿我睡衣的女人踢死的。

而她睡的那个男人,是我明天就要嫁的人。

**天,我收到了陆时衍的消息。

“姜晚,我们谈谈。”

我没回。

他又发:“我知道你难过,但事情已经这样了。我和沈念是真爱,你应该祝福我们。”

我看着这条消息,笑了一下。

真爱。

追了五年没追到,人家现在回头了,就是真爱了。

那我这三年算什么?备胎?过渡?将就?

第五天,他打来电话。

我接了。

“姜晚,你听我说——”

“婚礼的钱,”我打断他,“一共六十八万。酒席、婚庆、婚纱、戒指,所有开销,我列了清单发给你了。三天之内打到我的账户上。”

他沉默了一下。

“钱的事好说,但是——”

“饭团的命,”我又打断他,“你想怎么赔?”

“一只猫而已,你至于吗?我给你买一只,买十只,行了吧?”

我挂了电话。

第六天,沈念给我发消息。

“姜晚,时衍说你要他赔猫?你穷疯了吧?一只土猫值几个钱?我给你转五千,够你买一窝了。别纠缠了,行吗?”

我截图,存下来,没回。

第七天,我出门了。

我去了一家律师事务所。

律师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,戴着眼镜,看起来很干练。我把事情说了一遍,把截图给她看。

“我想告她。”我说。

她看完材料,抬起头看我。

“故意伤害动物,情节严重的话,可以治安拘留。但是,”她顿了顿,“你有证据吗?”

我说没有。